吉林省白山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延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19-04-26 来源:中纪委网站 热度:1429℃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白山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延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延生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以单位名义索取财物,涉嫌单位受贿犯罪。

王延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滥权妄为,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修身不正,甘于被“围猎”,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延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吉林省纪委监委)

王延生简历

王延生,男,满族,1954年8月出生,吉林抚松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2年9月,任抚松县副县长;

2000年2月,任抚松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4年1月,任抚松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4年2月,任抚松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5年4月,任抚松县委书记;

2006年8月,任白山市委副秘书长;

2008年8月,任白山市水务局局长;

2008年12月,任白山市交通局局长;

2011年1月,任白山市政协副主席;

2012年12月,因换届不提名不再担任白山市政协副主席;

2014年9月,退休。(吉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