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大连市委批准,大连市纪委监委对大连市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单吉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单吉仁宗旨意识淡漠,纪法意识缺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在选择第31届大连国际马拉松赛央视直播服务商和签订相关协议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公共财产重大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单吉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玩忽职守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连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单吉仁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单吉仁简历
单吉仁,男,1966年11月出生,辽宁康平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86.09-1990.08 辽宁师范大学物理系计算机专业学生
1990.08-1993.08 辽宁师范大学物理系辅导员
1993.08-1995.07 辽宁师范大学物理系团委书记(副科级)
1995.07-1998.09 辽宁师范大学物理系团委书记(正科级)
1998.09-2002.05 辽宁师范大学生物系党总支副书记
2002.05-2005.07 中共大连市委政策研究室助理调研员
2005.07-2006.02 大连市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6.02-2011.11 大连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2011.11-2019.03 大连市体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9.03- 免职
(大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