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同市纪委监委对原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渊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渊启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由下属单位支付报销个人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将本单位费用违规安排由下属单位支付报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渊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党的宗旨,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以“合作投资”之名掩盖权钱交易之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同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大同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渊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渊启简历:
张渊启,男,汉族,1965年12月生,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学本科文化,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7月,大同市第二发电厂干部;1990年9月至1998年3月,历任大同市规划管理局建筑管理科科员、副科长;1998年3月任大同市规划管理局规划用地管理科科长,2001年12月任大同市规划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0年3月任大同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其间2011年3月至2014年5月主持全面工作),2014年5月任大同市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4月至2019年1月,任大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大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