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延津县僧固乡王潭村村委会原主任陈保堂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3月,陈保堂冒用王潭村村民陈某某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对其个人的房屋进行修缮,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000元。2019年3月,陈保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延津县石婆固镇北郑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郑逢学,原委员、代理村委会主任郑逢俊违规收取村民办理低保费用问题。2011年,郑逢学、郑逢俊和原村委会计邓某某(非党员)在为村民申办低保的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经三人商量后,将收取的费用用于偿还村委会旧账。2019年4月,郑逢学、郑逢俊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3、延津县司寨乡岸下村村委会原委员刘显坡违规为其母亲办理低保问题。2010年7月,时任司寨乡岸下村村委委员刘显坡为其不符合条件的母亲王某某申请并办理低保,2016年4月,王某某的低保待遇被取消。2018年12月,刘显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延津县马庄乡常兴集村村委会原主任常虎勤在低保办理中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6月、10月和2015年6月,常虎勤分别违规为其亲属钮某某、雷某某、常某某办理低保。常虎勤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2月,马庄乡党委决定停止常虎勤常兴集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5、延津县王楼镇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新喜违反组织纪律问题。2019年2月至3月,王新喜连续多次无故缺席镇党委政府组织的扶贫工作会议,对会议工作安排置若罔闻,拒不执行,影响全镇扶贫工作进展,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王新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延津县马庄乡蒋班枣村党支部书记蒋善章、村委会主任蒋武德饮酒影响扶贫工作问题。2019年1月14日傍晚,蒋善章、蒋武德等人一起饮酒。期间,在马庄乡政府通知两人上级到该村检查扶贫工作需村“两委”配合后,两人仍然继续饮酒,以致醉酒无法配合迎检工作,延误扶贫工作进度。2019年1月,蒋善章、蒋武德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新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