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涟源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安平镇界排坳村党支部书记吴建冬,村支委委员易细初不作为、缓作为问题。2018年上半年,吴建冬、易细初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打折扣,工作流于形式,以致该村多项工作严重滞后。2018年12月,吴建冬、易细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三甲乡安监站驻雷家冲煤矿值班工作人员刘瑜黎慵懒怠政问题。刘瑜黎2018年9月两次擅自离岗;2018年11月6日未按规定查看煤矿监控室、绞车房及矿灯记录情况,且擅自提前下班,以致未发现该矿有人违规下井作业问题。2019年2月,刘瑜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涟源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杨仪凡利用职权索拿卡要问题。2013年11月,杨仪凡以落实群众执行款项为条件,索要群众办事经费1.47万元,用于支付办案过程中的差旅费。2018年11月,杨仪凡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石马山镇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刘志辉工作作风不实、虚报工作情况问题。2015年,原群英村村民易某连少批多占进行建房,石马山国土资源所虽然进行了制止,但没有将易某连家的违建砖墙全部拆除到位,也没有督促其按要求将老房进行拆除,将违建土地恢复耕作条件。2018年刘志辉在未到现场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向上级领导虚报易某连于2015年5月拆除了违建砖墙,恢复了耕作的情况。2019年1月,刘志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涟源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