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房管局物业管理股原股长刘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7月,刘军受某房地产公司请托,帮助其就小区广告租金一事与某物业组织进行协调,协调成功后,刘军接受该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宴请,费用由房地产公司承担。2019年1月,刘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调离原工作岗位,并退缴相关宴请费用。
二、平铺镇官塘村党总支书记徐绪芳等人接受村低保户宴请问题。2018年3月,平铺镇官塘村低保户从某某为申报危房改造事宜,宴请该村党总支书记徐绪芳、村委会主任陈召秀、民兵营长强敏敏、原报账员王志荣、挂职干部陶龙华等人,其中徐绪芳、强敏敏、王志荣饮用酒水。2018年11月,徐绪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补交全部就餐费用,王志荣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陈召秀、强敏敏、陶龙华分别受到诫勉处理。(芜湖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