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件。
1.南县中鱼口镇副科级干部张明海酒驾问题。2017年11月9日,南县中鱼口镇副科级干部张明海酒后驾车被县交警大队查获,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张明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侯帅酒驾问题。2018年5月3日,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侯帅酒后驾车被县交警大队查获,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侯帅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南县纪委监委)
近日,南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件。
1.南县中鱼口镇副科级干部张明海酒驾问题。2017年11月9日,南县中鱼口镇副科级干部张明海酒后驾车被县交警大队查获,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张明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侯帅酒驾问题。2018年5月3日,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侯帅酒后驾车被县交警大队查获,受到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侯帅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