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6-13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热度:1222℃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近日,黔南州纪委监委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黔南州农业委员会正县长级干部林科军违规公务接待和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9月,林科军任黔南州茶叶产业化发展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安排工作人员以虚开发票方式用公款1.1766万元购买高档酒用于日常接待,收受属于管理服务对象的5家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赠送的礼金共3万元。林科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5月31日,林科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龙里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林更喜对部分职工未休年假工资进行再分配变相发补助问题。2018年2月,林更喜安排工作人员以单位14名领导干部2017年应休未休年休假为名,申请到补发的工资报酬共14.1936万元,随后违规普发给单位42名干部职工。林更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9日,林更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瓮安县猴场镇财政所所长吴江“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4月至2019年2月,吴江利用自己管理单位公车加油卡的便利,多次在周末或节假日用公车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1.3269万元。2019年5月9日,吴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长顺县长寨街道冗雷小学校长蒋松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7月6日至7日,蒋松以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辅导员拓展训练活动为名,组织冗雷小学16名教师到开阳南江大峡谷景区旅游,并签字同意用公款报销景区门票、交通、食宿、漂流等相关费用共1.1150万元。2019年5月17日,蒋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黔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