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9-06-14 来源:武威市纪委监委 热度:1116℃

1.甘肃(武威)国际陆港管委会党工委原委员、原副主任宋海安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宋海安先后两次接受工程承包商宴请。宋海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和涉嫌职务犯罪。2019年5月16日,市纪委给予宋海安开除党籍处分,市监委给予宋海安开除公职处分。

2.武威丰华农业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陈鹏违规购买使用车辆问题。陈鹏在任武威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副总经理,科投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丰华公司董事长期间,武威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给陈鹏配备公务用车1辆。2015年3月、2017年3月,陈鹏为个人用车方便,与司机商议后,由民勤县金兴农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民勤县金兴农业有限公司)购买了1辆福特锐界牌越野车、1辆丰田皇冠牌轿车供其使用,丰华公司以租车费名义向金兴公司支付购车费用共计45万元。期间,产生保险费、保养费等费用137683.14元、油费159138元,经陈鹏审批后在丰华公司和科投公司报销。2017年10月,陈鹏安排李小伟将45万元退回丰华公司。陈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和涉嫌职务犯罪。2019年5月16日,市监委给予陈鹏开除公职处分。

3.民勤县昌宁镇昌宁村支部书记李兆学违规宴请等问题。2018年4月13日,村党支部书记李兆学因房屋重建,在家举办乔迁宴,宴请宾客184人,收受礼金65100元,其中宴请管理服务对象9人,收受礼金2400元。2019年3月25日,昌宁镇党委给予李兆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责令退还本人。

4.天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元武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9年1月11日,陈元武在开展公务检查中,当场查扣了一辆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过期的小轿车。1月17日,陈元武违规接受该车驾驶人高某某宴请,消费1712元,并要求高某某结算自己之前消费的879元,高某某共计结账2500元。之后,陈元武批示石门检查站将被扣车辆及驾驶证返还高某某,未对该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陈元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4月18日,天祝县纪委给予陈元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天祝县监委给予陈元武政务记大过处分。陈元武违规接受宴请花费的2500元退还本人。

5.天祝县原科技局局长张学忠违规报销招待费的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张学忠在任天祝县科技局局长期间,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先后6次从龙盛门市部、顺德商行(实际并未经营办公用品)开具办公用品发票,共计17665元,用于报销县科技局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争取项目时购买的烟酒及牦牛肉特产等费用;2017年5月16日,张学忠安排华藏寺镇居民张某某以房屋维修款名义开具发票2500元,用于报销县科技局对接项目招待费用。2019年4月30日,天祝县纪委给予张学忠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