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昌江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昌江县原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文忠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为子女及其特定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房产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文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昌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