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中共花溪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赵代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赵代刚简历
赵代刚,男,汉族,1976年9月生,贵州开阳人,大学学历,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8月至2001年2月,先后任开阳县冯三镇农技站工作人员(其间:1996年8月至1998年7月借调到冯三镇党政办公室工作),经科办副主任、主任;
2001年2月至2003年5月,任开阳县金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2003年5月至2005年9月,任开阳县龙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任开阳县米坪乡党委书记;
2006年5月至2011年7月,任开阳县龙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小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贵阳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县级);
2013年2月至2016年1月,任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任中共花溪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任中共花溪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常务工作)、党组副书记;
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提名任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试用期一年),中共花溪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常务工作)、党组副书记;
2017年6月至今,任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正县级),中共花溪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常务工作)、党组副书记。
(贵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