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靖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保靖县迁陵镇阿扎河村党支部书记刘维生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6年6月,刘维生为其女刘某莎申请危房改造项目,在未经村民民主评议和公示的情况下,上报镇政府,并通过验收。2017年3月,刘某莎户领取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8年11月,刘维生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保靖县葫芦镇尖岩村党支部书记向万银、原党支部书记洪送贵违规报账的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向万银、洪送贵先后9次到镇财政所对村务开支进行报账,共计65789元。存在没有以真实开支凭证进行报账的情况,且没有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也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代签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名字并加盖村民主理财小组公章,伪造会议资料。2019年5月,向万银、洪送贵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保靖县比耳镇比耳村白腊组原组长黄明付克扣群众财物的问题。2016年3月,县柑橘办到比耳村实施柑橘产业品改项目。经村组干部会议议定,由各组组长负责统计上报柑橘种植面积,并发放本组的柑橘肥料补助。黄明付领取白腊组肥料281包,向群众发放肥料255包,截留肥料26包。2018年11月,黄明付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保靖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