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亦庄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温绍山公款购买手机问题。温绍山在担任北京亦庄新城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授意他人使用公款为自己购买手机,费用由公司报销,并计入公司固定资产。2019年1月,亦庄镇党委决定,给予温绍山党内警告处分。
2.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科员郑伟哲违规领取加值班费问题。郑伟哲在担任镇属企业北京宏驰建筑工程中心经理期间,于2010年7月至2017年10月,违规领取加值班费共计人民币116000元。2019年3月,榆垡镇党委决定,给予郑伟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4月,榆垡镇政府决定,给予郑伟哲行政记过处分。(大兴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