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衢州市委批准,中共衢州市纪委、衢州市监委对衢州市衢江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郑雪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郑雪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采取各种手段掩饰违纪违法问题,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收受消费卡;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并多次索取巨额财物。
郑雪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衢州市委批准,中共衢州市纪委、衢州市监委决定给予郑雪龙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郑雪龙违纪违法所得;将郑雪龙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郑雪龙在忏悔材料中剖析了自己从保持本色到变色、变质的过程,痛惜自己迷失了政治方向,忘记了初心使命,一切向“钱”看,一心向“钱”看,权不为民所用,利只为己而谋,一步步堕落,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深感对不起组织的教育和培养,对不起同志的关心和帮助,真心认罪、悔罪,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郑雪龙简历
郑雪龙,男,汉族,1955年11月出生,浙江衢州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2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11-1988.08 衢县下村乡文化员,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8.08-1991.08 衢县石梁镇党委书记
1991.08-1992.07 衢县石梁区委副书记、石梁镇党委书记
1992.07-1995.01 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94.06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治专业专科毕业)
1995.01-1997.04 衢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6.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
1997.04-2001.01 衢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县长助理
2001.01-2001.12 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2001.12-2007.01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2001.12浙江省委党校社会发展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毕业)
2007.01-2012.04 衢州市衢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2.04-2016.01 衢州市衢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6.01 退休
2019.04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19.06 被开除党籍
(衢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