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前主管承认从食品供应商接受二万四千元非法回佣候判

2019-07-01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381℃

一名酒店前主管与一间冻肉供应商的数名营运者串谋,就酒店食品供应接受非法回佣共约二万四千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控罪。

陈朝晖,五十一岁,海景嘉福洲际酒店(海景嘉福)前主管,承认一项作为代理人而串谋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b)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将案件押后至七月十二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获准以现金保释。

案情透露,被告于案发时是海景嘉福中式烧味部主管,负责预备烧味菜式。他于二零零七年当海景嘉福开始向一间急冻乳猪供应商订货时认识其数名营运者。

该等营运者自二零一六年九月起向被告提供非法回佣,以换取被告向他们通报海景嘉福对各食品供应商的意见,包括对该急冻乳猪供应商的评价。

被告于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期间,先后多次与该等营运者见面,他每次均获发由一千五百元至三千三百元不等的回佣。

案情透露,被告于上述期间从该等营运者接受共约二万四千元。

海景嘉福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廉署人员陈俊陞代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