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六月二十八日)起诉一名物业管理公司主管,控告她涉嫌串谋使一名前清洁工人从一座工业大厦的一个食品制造商租户收取贿款,以协助该租户弃置大量废物。
萧凤鸣,六十五岁,新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新城市)主管,被控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被告将于下星期三(七月三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获新城市聘用为葵涌一座工业大厦的主管。该大厦的清洁服务由一间分判商提供,而被告则负责监督一名由该分判商聘用的清洁工人的工作。
该清洁服务分判商须为该大厦的公用地方提供清洁服务。有关服务不包括处理个别租户或业主的大量废物。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一日至九月二十九日期间,与该清洁工人及该大厦一名租户的代表一同串谋,使该清洁工人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从该租户代表接受共约一千五百元贿款,作为该清洁工人弃置属于该租户的废物的报酬。
新城市及该清洁服务分判商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星期三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