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通报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019-07-01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热度:1110℃

1.固安县渠沟乡北罗垡村党支部原书记蒋立军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蒋立军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相互串通,订立“攻守同盟”,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通过请托时任渠沟乡党委书记王志良帮助篡改砖厂买断协议,以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伪造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等方式,骗取并占用村集体土地168.98亩归个人使用,并将在该土地复垦过程中产生的1446.47万元补偿款据为己有。为感谢王志良帮助其篡改砖厂买断协议、承揽砖厂回填工程,以好处费、入股分成等名义送给王志良200万元。蒋立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志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二人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文安县人民法院执行综合科原副科长张立勇等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张立勇与其兄弟张天增、张立伟(非党员)均为文安县文安镇大京头村人。2013年8月,张立勇兄弟三人在未征得大京头村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将村集体所有的大坑及周边共计7.32亩土地使用权以130万元的价格非法转让给开发商杜某,用于开发建设大京头幸福城小区。2017年底,由于大京头村民反映该村占地问题,为逃避法律制裁,张立勇等人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资料,试图隐瞒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和公安机关调查。此外,张立勇还存在欠交村集体土地承包费、殴打他人致伤等违纪违法问题。张立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张天增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三人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广阳区北旺乡西户屯村村委会原委员兼报账员韩凤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韩凤明任西户屯村报账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该村地上物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共计113.92万元,挪用村集体资金31万元用于个人购买理财产品。韩凤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已追缴。(廊坊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