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高振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高振宇简历:
高振宇,男,回族,1958年7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76.08-1978.11 隆德县温堡公社下乡知青
1978.11-1982.01 解放军61师炮团战士、文书
1982.01-1985.06 固原行署司法处工作
1985.06-1987.08 中央民族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7.08-1990.09 固原行署司法处办公室副主任
1990.09-1992.02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1992.02-1995.07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5.07-1998.12 《检察日报》驻宁记者站站长
1998.12-2002.04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
2002.04-2004.02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2004.02-2004.04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筹备组组长
2004.04-2007.08 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7.08-2009.01 中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2008.04-2008.09挂职任公安部26局副局长)
2009.01-2014.03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兼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
2014.03-2017.01 自治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17.01-2017.02 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自治区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7.02-2018.01 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
2018.01- 自治区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