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萍乡市纪委监委对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发出通报:
安源区青山镇青山村党委委员、村委会副主任邬淑清违规为他人开具虚假证明的问题。2013年11月,邬淑清为本村村民开具虚假家庭困难情况证明,导致该村民于2014年春季至2016年春季违规获取了江西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019年4月,邬淑清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东桥村委会主任汤勇萍违规收取危改户好处费等问题。2013年3月,汤勇萍违规收取危改户好处费,用于村干部集体聚餐;2015年5月,汤勇萍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违规申报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汤勇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汤勇萍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芦溪县张佳坊乡杂溪村原村委会主任巫裕泉套取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杂溪村套取果林种植产业扶贫资金10万元,存入巫裕泉个人账户;2016年,杂溪村套取产业扶贫羊栏维修项目资金2万元存入巫裕泉个人账户,该两笔资金未存入村级账务代理室账户,而是直接用于村级支出。2018年12月,巫裕泉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栗县杨岐乡卯田村党支部书记林志国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挪作他用问题。2013年,时任卯田村村委会主任林志国利用职务便利以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村民的名义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35万元,用于解决村民征地补偿款纠纷及冲抵村上有关费用。2019年2月,林志国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莲花县坊楼镇小江村原党支部书记江文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5年,江文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资金1.5万元,并将其中的1.35万元占为己有。江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江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萍乡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