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07-04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1246℃

1. 天等县福新镇黎亮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黄庭华收受好处费、虚报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黄庭华在协助乡政府开展黎亮村农村危房改造、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等工作中,收受4名群众辛苦费、好处费共计9000元。2016-2017年,黄庭华在开展黎亮村百香果项目基地青苗补偿工作中,虚报套取扶贫产业项目青苗补偿金2800元。2018年8月,黄庭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 宁明县海渊镇友福村委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陆斌索取、收受“好处费”“辛苦费”问题。2014至2017年期间,陆斌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向友福村12户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群众索取、收受“好处费”、“辛苦费”共计5.3万元;在协助镇政府办理农村低保工作中,私自扣留低保户的银行存折,并冒领低保金共计1.71万元。2018年11月,陆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江州区左州镇龙合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罗凌富收取辛苦费、参与赌博、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甘蔗榨季,罗凌富指使他人向获得改种糖料蔗化肥奖励的农户收取辛苦费2615元;2013年春节期间,罗凌富在龙合村先后多次参与赌博,并被他人录像传播,影响恶劣;在日常工作中,罗凌富开展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态度蛮横,曾两次殴打他人。2018年10月,罗凌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崇左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