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咸宁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咸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报请市委批准,咸宁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原支队长程隽逸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程隽逸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庇护,使其免受刑事追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同时又伙同涉赌人员向多名公安人员行贿,涉嫌行贿罪。
程隽逸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全无,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私欲膨胀,充当涉赌人员“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咸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