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不法利益中断平凡却踏实的生活,踏上受贿的道路,谁知却因此担心受怕,整日不得安宁,最终因承受不住内心的煎熬选择自首。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成功犯受贿罪,免于刑事处罚。
被告人刘成功原是宁国市某单位管理科的科长兼任该单位某领导组的办公室副主任,一直过着平淡生活的他却不满足于现状。其在自己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农机经销公司谋取保鲜冷藏销售和农机购置补贴方面的利益,并先后五次非法收受农机经销商的“感谢金”共计一万元。收到“感谢金”后的刘成功并没有理智气壮的生活,为了这一万元,刘成功经常担惊受怕,一有风吹草动,刘成功便如坐针毡 ,忐忑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