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七月十六日)落案起诉一名银行前第一副总裁,控告她涉嫌使用五间食肆共八张载有虚假资料的收据,向该银行申领共逾一万六千元膳食费用。
王争,四十岁,华美银行前第一副总裁,被控八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3)条。
被告将于星期四(七月十八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为华美银行第一副总裁。她在财富管理部工作,负责向客户提供银行服务。被告有权申请发还与客户会面期间支付的膳食费用。
该八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二零一七年五月期间,意图欺骗该银行而使用八张看来是由五间食肆发出,载有虚假陈述的收据,误导该银行在该等食肆的用餐花费,由约一千三百四十元至约二千九百五十元不等,共逾一万六千元。
华美银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