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玉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博白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国兴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玉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国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长期与涉恶势力团伙头目密切交往,勾肩搭背,纵容其违法犯罪,说情、干预案件查处,充当 “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查处涉赌场所、打击非法采砂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好处费,充当 “保护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陈国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忘记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甘当涉恶势力“保护伞”;大搞权力寻租,收敛钱财,甘于被围猎;毫无纪法意识,知法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敬畏、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国兴开除党籍处分;由玉林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