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科在受理招标企业投诉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漯河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科在受理项目投标投诉中,在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市政府做出撤销原投诉事项处理决定后,仍坚持原处理决定,导致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市财政局败诉。经调取其2016年以来处理投诉卷宗,发现该科共受理投诉22起,有8起投诉在处理中存在《不予受理通知书》未送达、未签字等问题。漯河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科对企业投诉不认真受理,破坏了企业公平竞争,影响了营商环境。2019年7月17日,经研究,决定对漯河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牛国礼进行诫勉谈话。
郾城区原环保局在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中脱岗履职不力问题。2019年3月,在对郾城区龙城机动车尾气检测站进行检查时发现,郾城区原环保局工作人员脱岗。经查,检测站自2018年9月投入运行后,郾城区原环保局以人员少、任务重为由,一直未安排人员上岗值守。截至到2019年3月,该检测站共检测车辆1038辆,处理不合格车辆仅21辆,明显与过境车流量和排放不合格车辆实际数量不相符,造成该检测站点流于形式。郾城区原环保局在“蓝天保卫战”中,存在履行职责不认真、致使环保设施成为摆设。2019年7月17日,经研究,决定对协助分管环保工作的郾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李同葆(副县级)进行诫勉谈话。
源汇区原农林局在审批107国道两侧采伐证中乱作为问题。2018年8月至12月,源汇区原农林局林管站违规审批107国道两侧区域林木采伐证2份,涉及树木1650棵,并在采伐后未及时补种。该伐树事件发生后,原市林业局未如实向市政府汇报源汇区违规审批采伐情况,未督促源汇区对砍伐树木进行补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源汇区原农林局在“森林漯河”建设中,违规审批,造成该市森林覆盖率人为下降。2019年7月17日,经研究,决定对原市林业局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源汇区原农林局局长李建波进行诫勉谈话,对源汇区原农林局林管站站长李勇立案审查调查。(漯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