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1至6月,全省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207件,结案78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2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0人。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中山市黄圃镇新沙村社保专员梁杨敏侵吞五保老人养老金问题。2011年至2018年期间,梁杨敏利用保管五保老人养老金银行存折的职务便利,通过冒领方式侵吞养老金共计59.45万元。2019年4月,黄圃镇党委给予梁杨敏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茂名化州市良光镇米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永辉侵吞扶贫资金和收受好处费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李永辉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陈某清、李某荣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仍违规为两人办理并取得低保资格,领取低保金共2.8万元;先后从米山村村民李某仔、李某生、李某广三人的存折中取出低保金、五保金、水稻保险赔偿等共2.76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帮助李某飞、余某英和李某富向上级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并收受好处费共1万元。2019年3月,化州市纪委给予李永辉开除党籍处分,并责令其辞去米山村委会主任职务。
三、汕尾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村党支部委员、鳌围村民小组长张文彬违规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2000年至2018年期间,张文彬违规冒领移民危房改造补助款1.08万元;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擅自将村集体土地出租给他人;未经上级国土部门批准,违法将鳌围村民小组集体土地10182.9平方米(合15.27亩)出卖给村民作为厝地,得款625.43万元入村账用于村容村貌建设。2019年4月,陆丰市纪委给予张文彬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韶关市始兴县司前镇敬老院原院长许恒彬管理使用供养费失职失责问题。2012年至2018年期间,许恒彬对司前镇敬老院运行经费和五保供养费管理使用失职失责,导致敬老院财务管理混乱,存在未设置会计账簿、白条单入账、购买保险发票无领导审批、部分会计资料遗失、现金坐支、单位现金库存限额过大等6个方面的问题,造成国家财产损失22.77万元;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不在敬老院居住的集中供养老人供养费共计2.9万元;违规给其本人及敬老院工作人员滥发节日补贴共1.57万元,其本人违规领取0.94万元。2019年4月,始兴县纪委给予许恒彬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以上4起基层党员干部贪污、骗取、私分扶贫资金及失职失责问题被严肃查处,既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越往后越严的监督执纪定力,也表明了扶贫领域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依然严峻。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治理任务,以优良的作风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全面实施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