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丁宝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巨大;收受礼金;与一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丁宝军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丁宝军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依法办理开除公职手续。(安徽省纪委)
丁宝军档案
丁宝军,男,汉族,1962年9月生,安徽宿州人。中国共产党员,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在安徽宿州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学习。
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水文勘探队办事员、副科长、科长。
1996年9月至2002年7月,任安徽煤田地质局劳资教育部副部长、部长。
2002年7月至今,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工作期间: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并毕业;
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并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