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萍乡市纪委市监委对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发出通报:
安源区五陂镇副镇长谢新明因分管下属严重违纪问题被问责。2017年至2018年,五陂镇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李新林因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索取贿赂、贪污公款,涉嫌刑事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陂镇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彭敬因在有关工程项目费用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谢新明作为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副镇长,对分管下属监管不严,对下属违纪违法行为失察,导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2019年6月,谢新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住建局副科级干部林运江因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被问责。湘东区住建局作为地区行业监管部门,在本地查办了多起涉及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的情况下,问题线索“零报告”,因线索摸排不力,湘东区住建局扫黑办主任肖高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林运江作为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对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不到位,落实有关工作要求不力。2019年7月,林运江同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萍乡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