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通报6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案例

2019-08-14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11℃

近日,慈溪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今年以来查处的6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案例。

1、慈溪市古塘街道石桥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建国醉驾问题。2018年7月9日20时40分许,胡建国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古塘街道后二房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后二房支路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胡建国的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0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8月10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胡建国不起诉。2019年3月,胡建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慈溪市慈林医院骨科副主任陈立军醉驾问题。2018年3月14日21时许,陈立军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观海卫镇广义南路行驶至杜家桥附近时,被设卡检查的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陈立军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0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6月4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陈立军不起诉。2019年6月,陈立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慈溪市观海卫镇宓家桥村原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韩尚力醉驾问题。2018年6月23日23时许,韩尚力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观海卫镇观海卫路由西往东行驶至大通路路口处时,遇民警设卡检查被当场查获。经鉴定,韩尚力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1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8月30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韩尚力不起诉。2019年6月,韩尚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慈溪市周巷镇中心小学教师平志惠醉驾问题。2018年6月26日22时40分许,平志惠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周巷镇周西公路由北往南行驶至中横线路口时,与他人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乘客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平志惠血液中即时乙醇浓度为9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9月5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平志惠不起诉。2019年7月,平志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慈溪市青少年宫原党支部书记徐孟迪醉驾问题。2018年7月14日1时许,徐孟迪饮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沿浒山街道乌山南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乌山南路258号附近时,与他人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徐孟迪血液中即时乙醇浓度为131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8年11月16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徐孟迪不起诉。2019年7月,徐孟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6、慈溪市周巷镇花墙门社区原党总支委员、居委会主任吴乾辉醉驾问题。2018年9月21日14时37分许,吴乾辉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周巷镇环城北路由东往西行使至城中村综合办公楼旁时,与他人驾驶的电瓶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他人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吴乾辉血液中即时乙醇浓度为14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2月19日,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吴乾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9年7月,吴乾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