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遂宁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河东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亚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亚东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陈亚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遂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亚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