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监委、中共安庆市委批准,中共安庆市纪委、安庆市监委对安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原支队长徐红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红兵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十八大之后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其所在支队私设“小金库”用于账外支付及滥发津补贴负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徐红兵身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执法犯法,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安庆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安庆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中共安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红兵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安庆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