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鹰潭市委批准,中共鹰潭市纪委、鹰潭市监委对贵溪市政协原党组成员方东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方东升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违反群众纪律,为黑势力充当“保护伞”,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方东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法治观念缺失,甘当黑势力“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鹰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鹰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方东升开除党籍处分;由鹰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方东升简历:
方东升,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江西鄱阳人,大学学历,199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8月参加工作。
1989年8月至1992年3月,景德镇昌江中学教师;
1992年3月至1994年11月,景德镇昌江区委政策研究室工作;
1994年11月至1998年7月,贵溪市委办公室秘书;
1998年7月至1999年11月,贵溪市文坊镇副镇长;
1999年11月至2001年2月,贵溪市塘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2001年2月至2002年12月,贵溪市政府办副主任、党组成员、便民中心主任;
2002年12月至2003年9月,贵溪市联合办证中心主任;
2003年9月至2005年9月,贵溪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5年9月至2007年11月,贵溪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其间:2005年9月至2008年4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2007年11月至2010年3月,贵溪市耳口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贵溪市泗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1年3月至2012年9月,贵溪市泗沥镇党委书记;
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贵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3年8月至2015年12月,贵溪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5年12月至2016年10月,贵溪市委办公室主任;
2016年10月至2019年5月,贵溪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9年5月至今,贵溪市政协党组成员。 (鹰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