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大连市委批准,大连市纪委监委对辽宁省瓦房店市委原副书记、政府原市长高顺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顺东理想信念丧失,无视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拉关系找门路“跑官买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操纵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高顺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高顺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蜕化变质,信仰缺失,毫无敬畏,与不法商人“亲而不清”,甘于被“围猎”,把手中权力异化为敛财工具,个人私欲膨胀,经济上极度贪婪,生活腐化,道德败坏,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顺东开除党籍处分;经大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连市委批准,由大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高顺东简历
高顺东,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辽宁大连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1988.08—1990.11 大连市财政局工财处干事
1990.11—1996.09 大连市财政局工财处科员
1996.09—1997.02 大连市财政局工财处主任科员
1997.02—2000.11 大连市财政局工业交通处副处长
2000.11—2001.12 大连市财政局工业交通处处长
2001.12—2005.01 大连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
2005.01—2005.11 大连市财政局债务金融处处长
2005.11—2007.06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7.06—2010.07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0.07—2013.02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3.02—2014.04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4.04—2015.02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5.02—2015.03 中共辽宁省瓦房店市委副书记、政府代市长,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大连太平湾沿海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5.03—2015.04 中共辽宁省瓦房店市委副书记、政府代市长,大连太平湾沿海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5.04—2018.08 中共辽宁省瓦房店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大连太平湾沿海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8.08— 免职
(大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