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心存侥幸,想着办理这些证件手续复杂,要来回跑好多趟,所以就收了他们的钱,我没能守住底线、却碰了红线......我对不起领导的关心,愧对群众对我的信任。”李运春在反思材料中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和愧疚,但为时已晚,只能吞下自己自酿的“苦酒”。
经查,2010年、2013年,文山市薄竹镇乐诗冲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运春,向前来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的乐诗冲村民李某冲索要“打点费”13000元;2018年3月,李运春向前来办理宅基地审批的小寨村民李某柱索要“打点费”8000元,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2019年6月20日,文山市薄竹镇党委给予李运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违纪所得21000元返还群众,依法罢免其市、镇两级三届人大代表职务,按程序终止其镇三届党代表资格。
【执纪者说】
“苍蝇”虽小,危害甚大。李运春作为村干部,协助乡镇国土所为群众办理房屋土地审批本是其应尽的职责,但却利用职务便利,伸手向群众索要“打点费”“好处费”,其行为不仅侵害了群众利益,更破坏了党员的形象。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党纪法规意识,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真正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纪检部门要擦亮监督“探头”、前移监督“关口”,清除群众身边的“苍蝇”,护好群众的“钱袋子”。(刘娅 陈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