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绥宁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典型案件。
1.唐家坊镇赖梅村扶贫政策落实不力等问题。2017年1月,时任唐家坊镇赖梅村支部书记赖华坤、村主任阳远彪、计育专干阳爱青、代理秘书张仁峰、驻村干部陶荣(唐家坊镇劳保站工作人员)任职期间,违规将上级拨付的杂交水稻制种产业扶持款12.81万元均分给村民;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违规将31.8万元的农村自来水工程项目发包给陶荣。2019年7月,赖华坤、阳远彪、陶荣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阳爱青、张仁峰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河口苗族乡原多逸寨村支部书记唐召英均分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唐召英任职期间,违规将3.36万元的产业扶贫资金均分给该村村民。2019年8月,唐召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金屋塘镇原双江村支部书记段金国、原村主任李顺来均分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段金国、李顺来任职期间,违规将上级拨付给该村的茶园产业开发扶贫资金7万元均分给该村村民。2019年8月,段金国、李顺来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绥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