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9-10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976℃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不断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宜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该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万载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县福利院院长李龙晖公款送礼问题。2013年至2017年期间,该县福利院通过虚增福利院食堂采购费的方式,套取公款购买土猪肉、茶油、百合粉等土特产以及高档香烟等物品用于送礼,共计花费43010元。对此,李龙晖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李龙晖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9年6月,李龙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安市看守所所长周华林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问题。2015年,周华林任高安市看守所负责人、所长期间,以目标考核奖等名义违规给干警发放补助,共计23993元。其中,周华林本人领取1150元。对此,周华林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此外,周华林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9年8月,周华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上缴财政。

丰城市秀市镇动物防疫检疫站站长兼荣港村党支部书记黄爱平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至2019年3月,黄爱平通过多次虚开燃油票据和差旅费报销单的方式,在秀市镇动物防疫检疫站报销个人私家车燃油费用,共计6150元。2019年7月,黄爱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退回单位。

樟树市东村中学公务接待违规提供烟酒问题。2018年1月至4月,陈冬保任樟树市东村中学校长期间,在六次公务接待工作餐中提供烟酒,并通过虚增菜品数量的方式在校财务报销,共计2233元。对此,陈冬保负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4月,陈冬保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宜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