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余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原局长刘廷有公款购买烟酒、有机杂粮送礼。扶余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刘廷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扶余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
2.图们市月晴镇安山村党支部书记刘相起违规操办女儿婚宴,收受礼金。图们市月晴镇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刘相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榆树市泗河中心小学校长张中民违反财经纪律,给教师发福利。榆树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张中民行政记过处分。
4.桦甸市第六中学违规收取学生晚自习费,发放教师加班补助,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4年3月,桦甸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桦甸市第六中学校长李守华行政记过处分。
5.辽源市龙山区寿山镇永治村主任蒋卫阳借女儿乔迁之机大操大办,收受礼金。2014年3月,龙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蒋卫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