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刘丽华接受监察调查

2019-09-20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193℃

刘丽华简历:

刘丽华,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江西赣县人,在职大学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

1987年8月至1990年12月,任赣县人民法院王母渡法庭书记员;

1990年12月至1992年1月,任赣县人民法院田村法庭助理审判员;

1992年1月至1994年12月,任赣县人民法院南塘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1994年12月至1996年12月,任赣县人民法院湖江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1996年12月至2000年3月,任赣县人民法院经济庭副庭长;

2000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赣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任赣县人民法院民事庭庭长;

2003年4月至2010年7月,任赣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任赣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2011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赣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2016年12月至今,任赣县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