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八月二十八日)落案起诉一名贸易公司董事,控告他涉嫌向一名银行职员提供一千元人民币贿款,以尽快处理一笔约四万美元的银行汇款。
钟小平,三十六岁,宝来商企有限公司(宝来)独资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a)条。
廉署早前接获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香港)转介的贪污投诉。廉署人员昨日(八月二十七日)于被告前往星展香港一间分行时,以涉嫌触犯有关贪污罪行拘捕他。
廉署征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后,今日落案起诉被告有关罪名,并于明日(八月二十九日)将他带往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宝来的独资董事兼股东,该公司从事电单车配件贸易生意,在星展香港开立了一个公司户口。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星展香港一名高级营业经理提供一笔一千元人民币的款项,作为尽快处理一笔存入宝来的星展香港银行户口约四万美元汇款的诱因或报酬。
该名星展香港高级营业经理拒绝被告提供的贿款,并向该银行管理层汇报有关事件。
星展香港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