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阳市纪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衡南县松江镇长岭村村主任彭江立在贫困户安全饮水项目中优亲厚友的问题。2018年7月,衡南县根据有关重点民生实施计划,以奖补形式通过打井、管网延伸等措施解决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和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长岭村党支部召开了“贫困户饮水困难会议”。会上,彭江立明知其母亲王某某已被清退出贫困户系统,仍违规将王某某纳入贫困户安全饮水工程名单中。谭政翠身为长岭村党支部书记,明知王某某不符合规定,未能坚持原则,仍决定将其纳入名单,享受国家扶贫政策。2018年9月17日,饮水工程承包商为王某某新打了一口水井。2018年11月,松江镇水管站对长岭村贫困户安全饮水工程进行验收时,责令长岭村委会将王某某从贫困户安全饮水项目名单中剔除,打井费用5861元由其个人承担。2019年7月30日,彭江立和谭政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祁东县归阳镇园鑫村党总支部书记何新安和村会计李储兵虚报安全饮水工程项目违规套取资金的问题。2018年6月,归阳镇园鑫村杨家组实施饮水工程项目,申报了50000元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计划用于新打一口25米明井和两口潜水泵深井用于杨家组村民饮水和灌溉稻田。但在项目实施中,园鑫村实际只花费25545元将杨家组原有旧水井修复改造使用,未按计划新打水井。2018年9月27日,村两委仍按项目预算报账饮水工程支出50705元,25160元的差额部分采用虚增项目内容报账(虚报新打水井三口支出23360元,虚开材料发票1800元)。其中,14360元用于弥补村内其它水利项目建设缺口资金,剩余的10800元未入村账,由李储兵个人管理。2019年7月19日,何新安和李储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0800元资金已退还至归阳镇财政所扶贫专户。(衡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