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绥县柳桥镇坡龛村委副主任、文书吴珍收受危改户好处费问题。2015年,吴珍在为本村危改户办理危房改造补助申请过程中,收受危改户好处费300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吴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资金。
2.宁明县东安乡洞坡村原村委主任农仕光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农仕光隐瞒其已建有一栋二层砖混结构楼房的实情,用妻子黄某某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指标,通过上报虚假材料,最终获得危房改造补助共19000元。2019年6月,农仕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资金。(崇左市纪委监委 崇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