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通报7起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9-09-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845℃

今年以来,台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7起典型问题。

椒江区下陈街道杨家村党支部书记杨治国等人违规私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指标问题。2016年6月和2017年6月,杨治国和该村党支部委员兼文书阮顺虎在未经村两委会议讨论、公示的情况下,违规将参保指标分配给杨治国本人和村委会成员余瑞福。2019年9月,杨治国和阮顺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余瑞福受到停职教育6个月处理。

黄岩区平田乡政府代理文书倪福清在学生营养餐补助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17年至2018年,倪福清在未经该乡经办人员审核签名的情况下,私自在申请人递交的学生营养餐补助申请表上代签,并违规加盖乡政府公章,导致24名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了营养餐补助。2019年9月,倪福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路桥区新桥镇原凤阳铺村违规收费问题。2014年至2018年,该村在为外村群众办理营业执照所需场所证明时,以租房费的名义,违规向外村群众收取200元/人盖章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徐君华、党支部委员兼村监委主任徐昌正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临海市涌泉镇东岙村出纳陈新春挪用公益林补助款问题。2013年,陈新春违规将公益林补助款1.29万元取出存于个人账户,直至2019年5月巡察期间才将挪用的补助款存回村集体账户。2019年6月,陈新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温岭市石桥头镇原下洞桥村党支部书记蒋正祥违规办理失土农民养老保险问题。2015年,蒋正祥(2013年已卸任下洞桥村党支部书记)未经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大会商议,代替时任下洞桥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文书在参保名单上签字,并私盖村公章后上报,为其本人和妻子在未被征地的情况下获得参保指标,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蒋正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天台县福溪街道残联原理事长陈庆照等人在办理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该街道专职残联委员赖其骏在办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时,未认真核对申请人信息,将已死亡人员上报为补助对象;在有关人员死亡后未及时核销人员信息,导致死亡人员继续领取补贴。陈庆照和该街道民政办副主任陈文华、现任残联理事长陈蜜等人未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到位。2019年9月,陈庆照和陈文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赖其骏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理;陈蜜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仙居县福应街道重点工程办公室原副主任刘雄刚挪用农医保资金等问题。2016年至2018年,刘雄刚在征缴农医保资金过程中,擅自将征缴的1452万元农医保资金存入其个人账户,或以现金等形式公款私存,并将公款私存产生的利息占为己有。期间,刘雄刚先后23次将其个人保管的农医保资金用于购买股票和理财产品,累计挪用1070万元,并将从中产生的收益7.2万元非法占为己有。2019年7月,刘雄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台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