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9-10-09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1184℃

1.大兴镇人民政府安监助理唐雷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大兴镇人民政府安监助理唐雷被安排到大兴镇国隆村联系帮扶贫困户。在2017年9月至2018年7月初期间,唐雷都没有按上级相关部门和镇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进村入户开展精准帮扶联系工作,所帮扶联系潘某贵、潘某江、潘某则、潘某柏、韦某昌共5户贫困户的2018年帮扶手册没有发放给农户,手册内容均未填写,相关扶贫政策未能宣传落实到户,工作散漫、作风不严不实,被帮扶的贫困户对此意见很大,造成极大不良影响。2018年12月,唐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澄江镇德雅村党总支部委员、村民委副主任蓝颂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上级林业部门落实德雅村下力队生态公益林面积共833.4亩,补偿标准为14元/亩。蓝颂作为时任德雅村党总支部委员、村民委副主任,私下安排该队队长周某金落实。周某金只按个人意图,分给自己113.4亩后,其余720亩平均分配给黄某兰等9户各80亩,该队部分农户未分到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群众意见大。2019年3月4日,德雅村下力队召开各户会议,重新分配各户生态公益林面积,并解决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不合理不公平问题。同时,该队多占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农户退还给未享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农户共23335.2元。2019年4月,蓝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都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