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淮安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淮安市委批准,淮安市纪委监委对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尹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尹志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尹志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物随案移送。
尹志刚简历
尹志刚,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江苏宝应人,大专文化,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3月参加工作。
1980年3月至1985年8月,任淮阴市向阳肠衣厂工人、车间主任、副厂长;
1985年8月至1993年12月,任淮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合同制民警;
1993年12月至1997年1月,任淮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办事员;
1997年1月至1998年1月,任淮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
1998年1月至2002年11月,任淮阴(淮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一大队四中队中队长;
2002年11月至2008年2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宁宿徐高速公路大队副大队长;
2008年2月至2009年7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党委委员、二大队大队长;
2011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2015年1月至2019年6月,任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