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委常委、副区长黄祖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10-15 来源:南粤清风网 热度:1022℃

日前,经韶关市委批准,韶关市纪委监委对韶关市浈江区委常委、副区长黄祖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祖平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索取和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祖平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韶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祖平开除党籍处分;由韶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韶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