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原县长、原泸水县委书记李永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10-16 来源:怒江州纪委监委 热度:1203℃

据怒江州纪委监委消息:经查,李永平在担任原泸水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兰坪县政府县长,原泸水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纪法意识淡薄,理想信念严重缺失,漠视政治纪律和规矩,多次与他人进行串供和伪造证据,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对其进行谈话、函询时,避重就轻、编造事实,不如实向组织说明相关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利用职务影响力,由他人代为支付应由本人亲属支付的费用,长期借用管理对象的车辆归亲属使用,大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出让;生活作风腐化,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持有毒品;摒弃初心和使命,背离了党的宗旨,利用职务便利大肆索取和非法收受财物;为谋取职务调整和晋升等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

李永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和滥用职权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怒江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永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