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1.云县茶房乡政府武装干事王一博工作纪律涣散问题。2018年8月,王一博作为甸头山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未向分管领导及所驻村请假报备的情况下,无视工作纪律,无故旷工长达10天,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21日,王一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凤庆县司法局诗礼乡司法所原所长陈家周履职不力、玩忽职守问题。2017年10月,诗礼乡河平村杨某某将其石场非法出让给戴某某并到司法所申请见证,时任司法所所长陈家周未认真审核当事人申请事项及证件材料,违规作出见证意见并加盖诗礼乡法律服务所公章,导致违法交易发生,致使国家所有的矿山资源被非法盗采。2019年4月26日,陈家周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耿马县贺派乡政府原副乡长廖方清监管失位、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贺派乡政府在回收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项目违规资金过程中,乡农业服务中心时任副主任汤应芳(已受刑事处罚)将回收的414900元资金以现金形式摆放,并将其中的174110元资金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时任副乡长的廖方清在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对项目资金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2日,廖方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