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通报7起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典型案例

2019-10-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热度:1084℃

近日,安仁县纪委通报了7起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典型案例。

1.县运管所(现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张艳梅未按规定将案件材料送达受处分人员人事档案的问题。2018年11月23日,县运管所给予何海清降低二个岗位等级处分,办公室工作人员张艳梅未将处分决定书送何海清人事档案。对此,张艳梅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9月12日,张艳梅受到批评教育问责处理。

2.县财政局人事股工作人员曹庆华调整工资异动的时间不准确的问题。2018年11月7日,县财政局给予谭南奇开除公职处分,曹庆华在起草该处分决定文件时把生效时间写成了12月7日,导致县人社局通知县工资发放中心从2019年1月停发谭南奇工资,造成多发谭南奇1个月工资的后果。对此,曹庆华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9月16日,曹庆华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3.县牌楼中学会计李铁庚未及时将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异动表归入人事档案的问题。2018年4月25日,县监委给予牌楼中学谭文贵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李铁庚在办理谭文贵工资异动手续后,未将工资异动表送谭文贵人事档案。对此,李铁庚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9月16日,李铁庚受到批评教育问责处理。

4.县查违办负责人侯周德对受处分人员预发了2018年度的综合绩效奖的问题。2018年7月31日,县城管局给予贺鑫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贺鑫被抽调到县查违办工作,抽调单位县查违办负责人侯周德在审核发放综合绩效奖时,只询问了贺鑫本人,未向县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所在单位县城管局核实贺鑫是否受处分情况,导致县查违办违规预发了贺鑫5000元综合绩效奖。对此,侯周德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019年9月2日,侯周德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5.安平卫生院院长陈善逵对受处分人员预发了2018年度的综合绩效奖的问题。2018年5月21日,县卫计局(现为县卫健局)给予周秋玲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安平卫生院违规向周秋玲预发了3000元综合绩效奖,并将其考核等次错定为合格。对此,安平卫生院院长陈善逵负有领导责任。2019年9月16日,陈善逵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6.县公路局对处分决定执行宣布不规范问题。2018年5月22日,县监委给予县公路局刘志明撤职处分。2019年4月,检查发现县公路局刘志明案的宣布处分决定的会议记录时间与单位上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上的宣布处分时间不一致。县公路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何红晖作为具体承办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9月12日,何红晖受到批评教育问责处理。

7.县司法局对处分决定执行宣布不规范问题。2018年6月25日,县纪委给予县司法局李志龙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9月25日,县司法局给予李志龙开除公职处分。检查发现县司法局李志龙案的宣布处分决定的会议记录时间与单位上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表上的宣布处分时间不一致。县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股工作人员龙海峰作为具体承办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9月11日,龙海峰受到批评教育问责处理。(安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