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寿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株木山街道云台村套取资金用于处理账外开支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株木山街道云台村通过虚列开支方式从村级账务上套取移民、公路硬化等资金16.3万元,用于支付招待费、公路工程欠款利息及其他无法入账的开支等。对此,村支部书记赵勇辉、村主任张志红、村支部副书记刘尧明负直接责任。2019年3月,赵勇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志红、刘尧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坡头镇太平村套取资金用于处理账外开支问题。2016年,坡头镇太平村支两委商议,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等方式,从村级账务上套取移民、拆迁品补款、油菜推广项目等资金168234元,用于账外支付招待费、差旅费等开支。对此,村党总支书记肖廷付负领导责任,村党总支副书记杜安全、村支两委委员肖家冬,村委委员肖志明负直接责任。2019年9月,肖廷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志明、杜安全、肖家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汉寿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