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桂林市纪委监委对桂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原支队长吕兴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吕兴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吕兴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触犯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吕兴无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对其违纪违法所得财物予以收缴。
吕兴无简历
吕兴无,男,汉族,1964年12月生,广西阳朔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
1982.09—1984.07 广西人民警察学校学生
1984.07—1992.11 广西桂林市阳朔县公安局民警
1992.11—1994.12 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叠彩大队科员
1994.12—1996.04 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叠彩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
1996.04—1998.01 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叠彩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1998.01—2000.08 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叠彩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2000.08—2003.01 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正科级)
2003.01—2004.06 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副局长(正科级)
2004.06—2008.07 广西灵川县公安局政委(副处级)
2008.07—2009.07 广西灵川县公安局局长(副处级)
2009.07—2011.07 广西灵川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2011.07—2019.02 广西桂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2019.02— 广西桂林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民警(副处级)